沙洋县民政局2023年乡镇社工站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荆门市
沙洋县民政局2023年乡镇社工站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8 18:17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20 | 项目监管地:沙洋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沙洋县民政局2023年乡镇社工站建设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E420100018403623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822-2023-00852
3、项目名称: 沙洋县民政局2023年乡镇社工站建设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3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3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两个包段,其中一包:130万元,地点沙洋镇、马良镇、高阳镇、李市镇、曾集镇、官垱镇、毛李镇、后港镇、五里铺镇、十里铺镇、滨江新区;二包:33万元,地点沈集镇、纪山镇和拾桥镇。
8、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3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并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采购项目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2)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1年版)》,支持该目录内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3)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是本单位正式职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各供应商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段中的1个包段投标,如对多包段提出投标申请的,全部按无效投标申请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8:30: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后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4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10月2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沙洋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沙洋县民政局
地 址: 沙洋县平湖大道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沙洋县汉津大道36号2幢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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