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卷烟厂2023年新型烟草制品车间增加安全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项目编号: KCGC-2023-07213
1.招标条件
昆明卷烟厂 2023年新型烟草制品车间增加安全设施项目, 招标人为 红河烟草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昆明卷烟厂 2023年新型烟草制品车间增加安全设施项目。
2.2 项目实施地点: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老厂区物资 2 号楼。
2 .3 项目概况:昆烟新型烟草制品车间楼现设置在老厂物资 2 号楼,使用总面积为 3800 ㎡,其中生产车间 3400 ㎡,办公区域为 400 ㎡。
2.4 招标范围:对昆烟新型烟草制品车间增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火灾报警系统,通过消防物联传输系统实现贯通与科技大楼控制中心的数据传输链路,形成多层级实时监控管理。达到远程控制及监视的目标 , 火灾报警设备的运行数据可实时传输。昆烟新型烟草制品车间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能够实时远程传输到科技大楼消防控制室图像呈现,实现对消防报警控制器的火警、故障等状态的实时监控,当火灾探测器等设备发生报警 / 故障 / 启动设备时,编制平面图 , 其具体探测器点位能在消防控制室计算机管理中心 CRT 消防平面图上显示精确定位并动态闪烁显示报警。包含远程复位、启动相关设备等相关操作;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 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投入使用。其他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 90 日历天内完工(含试运行期 3 0 日历天),具体要求按招标人书面通知执行。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验收相关要求。
2.7 质保期:贰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 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证照 。
3.2 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3 .3 投标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人员要求:
3 .4.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具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 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缴费记录)的复印件。
②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如更换须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且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3 .4.2 其他人员要求: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还须包括(但不限于)专职安全员 1 名;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缴费记录) 的 复印件。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作业人员,需提供至少 2 人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高处作业或高空作业证书 的 复印件。
③拟派往本项目的作业人员,需提供至少 1 人有效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低压电工证书的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 1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 “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在项目评审当天相关监督部门现场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
( 2 )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信息;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项目评审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
( 3)投标单位自 2020 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项目评审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 “天眼查”等关联关系查询网站、软件进行关联关系相关信息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
( 5) 按要求 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
( 6) 投标单位为 “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本人及干部亲属(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的非上市公司、企业”,均不得参与项目投标。按要求 提供《与招标人 /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 7 )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 投标人提交书面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5.2 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至(昆明市路 16 号生态城低碳中心 B 座 1 单元 12 层)获取招标文件:
(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3 邮件 获取 (通过邮件发送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无需到现场): 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邮箱号,再另行将资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并在资料正文中备注 XX 单位, XX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收到资料后会及时处理,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文件费发票到开标现场领取,若需招标代理提前邮寄发票的,请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3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止,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5 招标文件售价 300.00 元 / 份,售后不退。
5.6 如需邮购,可以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 50 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人寄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6.2 递 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昆明市路 16号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元12层)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元博网)中国、中国、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 367号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 话: 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昆明市路 16 号生态城低碳中心 B座1单元12层
邮 编: 650233
联 系 人:李工、胡工
电 话:( 0871)68338999
传 真:( 0871)63145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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