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片区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澄清补遗
云南
-临沧市
耿马自治县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 第一片区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澄清补遗(一)
致:各投标人
耿马自治县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第一片区第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1.9.1条款和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第十项原件的复印件 及其他材料等内容作以下更改。
( 1)更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条款内容
原为: 本工程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 :3 0时,各投标人按时集合并签到,车辆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出具参与现场踏勘证明,需将此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时需由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现场踏勘人需提供 合法的劳动关系相关资料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同时现场提交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 成功 确认 回执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二级建造师证和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易军荣
电 话:
现更改为: 本 项目不 组织现场踏勘, 由 投标人 自行踏勘。
(2) 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原件的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中删除 10、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此条。 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原件的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中 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和12、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帮助的其他资料 现更改为 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和11、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帮助的其他资料。
( 3 )在招标文件中关于财务要求更改如下:
原为:财务要求: 2020年至2022年,需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若投标人为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则本项资格条件不做实质性要求,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或验资证明即可。
现更改为: 财务要求: 近 3年 ( 2020-2022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招 标 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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