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和鄂州市葛山片区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总承包
湖北
-鄂州市
项目编号:42070420231008003项目名称: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和鄂州市葛山片区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登记编号:42070420231008003001招标项目名称: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和鄂州市葛山片区人居环境改善项目EPC总承包行政区划:鄂城区招标人(盖章):鄂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黄冬生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招标联系电话:招标人代理联系人:赵理、韩旭、黄洪元、李智招标代理联系电话:是否电子标:电子标工程地点:(1)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鄂高速和鄂州大道的交叉口,交通便利,距离鄂州火车站 3.4千米。拟建设区选址在葛山南麓,位于武鄂高速和鄂州大道的交叉口,用地条件十分优越。(2)鄂州市葛山片区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鄂州市鄂城区,涉及小桥村、洪港村、月陂村、银山村等 4 个村庄。招标类别: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内容说明:1、项目概况:(1)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总面积约为66.1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构筑物35631平方米,新建道路广场等基础配套72075平方米,新建各类展园76972平方米,新建停车场35000平方米,山林生态修复357743平方米,治理和营造水域84047平方米,配建智能充电桩、智慧园区系统、导览系统等附属设施。(2)鄂州市葛山片区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总占地面积47.21公顷,葛山片区人居环境改善,包括环境生态修复与景观营造,美丽乡村的建设与产业服务转型等。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建构筑物、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基础配套、山林生态修复、治理和营造水域,配套给排水、电气和智慧导览系统。 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红线内全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等,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2、采购部分: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3、施工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预算;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编制;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后期工作(服务)。4、其它:配合项目业主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直至顺利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为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126088.9381立项批准文号:鄂州发改审批〔2023]82号计划工期(日历天):540标段数/采购数:1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办法: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 起止时间:2023-10-08 19:00 ~ 2023-10-31 09:30投资总额(万元):126088.9381购领招标文件地点:招标文件发售价格:0购领招标文件时间: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报名方式:网上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评标办法: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通用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公告状态:正常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设计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此项要求)。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2.1.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2.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注: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本单位近半年中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少于5亿元的园林景观工程类项目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方提供的业绩均可,业绩可以是联合体中标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合同关键页)、其他证明材料(如需),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其他投标条件: 4.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4.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此项要求)。4.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备注:1、投标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鄂州市平台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得到鄂州市中心开标现场。网上开标流程详见鄂州市平台中心于2022年07月14日发布的《网上开启会和开标会操作手册》。 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详见“鄂州市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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