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基地18区3号楼营运生产场地电梯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
-西城区
总部基地18区3号楼营运生产场地电梯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总部基地18区3号楼营运生产场地电梯更新工程(整体工程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18区3号楼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电梯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总部基地18区3号楼营运生产场地电梯更新工程
2.2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合同估算价:139.89(万元)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
2.4 其他:招标范围为:总部基地18号区3号楼营运生产场地电梯更新工程,拆除原有2部电梯并清运到指定位置,2部新装电梯的采购及安装,包括新装电梯的深化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轿厢装饰、机房和井道原结构开洞和部分底坑加固板的拆除等全部工作内容(配置情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垂直电梯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垂直电梯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新)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投标设备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本次投标的所有电梯须为同一品牌。
3.7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本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3 年10 月 16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 (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经办人需持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4、经办人在投标申请单位的近两个月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5、如果投标申请单位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如涉及)为原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0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大兴区枣园路19号1幢503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投诉联系人:王先生,,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代理机构: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54 号院 6 号楼 5 层 502-7
联 系 人:何江敏
电 话: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202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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