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东
-湛江市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 已由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湛发改农[2022]834号、 湛江市水务局以湛水许决字[2023]89号 批准 (备案) 建设, 核准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0-440800-04-01-498425 , 项目业主为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招标人为 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设资 金 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区自筹解决 。
1.2 本招标项目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施工 的招标范 围、招标方式、招 标组织形式已由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湛发改农 [2022]834号 、 湛江市水务局以湛水许决字[2023]89号 核准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星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红星水库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山街道北3km 处 。
2.3 工程批文: 湛发改农[2022]834号 、 湛水许决字[2023]89号 。
2.4 工程概况:
①工程任务: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供水等综合利用,设计灌溉面积 8300 亩,捍卫水库下游人口 1.1 万人、耕地 8300 亩。②工程规模及标准:属小(1)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 3.70m,死水位为 1.20m。设计洪水位 3.80m,相应库容为 404.53 万 m³,下泄流量为 134.97m³/s;校核洪水位 4.00m,相应库容为 443.79 万 m³,下泄流量为 191.08m³/s。工程等别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 5 级。设计洪水标准为 20 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
除险加固的主要内容为:①大坝加固、东副坝加固及西副坝加固、②溢洪道重建、③输水涵重建、④其他(新建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概算总投资:15103.16万元(具体工程内容以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分两期进行施工,第一期施工内容:大坝加固、溢洪道和放水涵重建、东西副坝除险加固工程(不含主副坝路面工程);第二期施工内容:东西副坝灌浆、东西副坝路面工程、东西副坝安全监测、其余电气工程安装等 。
2. 5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125437160.10 元 (其中 安全生产措施费2733093 . 81元,暂 估价 5115806 . 99 元) 。
2. 6 施工工期: 1 80 个日历天。
2. 7 资金来源: 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区自筹解决 。
2. 8 工程质量要求 : 合格或以上。
2. 9 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 : 工程招标范围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因上述原因(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具体以合同内范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 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或以上资质且必须具有 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2 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或报告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3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 或以上建造师证书 , 且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从 开标之日起 不得 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
3.4 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平台(湛江市)。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参与本项目的电子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10 月 8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3 日 17:00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 湛江市系统 提出。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 发布时间: 2023 年 10 月 16 日,统一通过湛江市系统在广东省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4.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 09 时 30 分前进入湛江市中心 3 号开标室使用湛江市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主持线上电子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上留意项目动态。
4.6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于电子开标当日根据已参与的有效投标人数量进行设置。
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内点击“开始解密”,投标人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 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平台(湛江市)查看并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 资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广东省平台(湛江市) 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 广东省平台(湛江市) 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 广东省平台(湛江市) 发布。
7.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 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
7.1 将本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7.2 在本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7.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7.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7.5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地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6 中标单位主要原因造成本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8.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 》 ( 粤发改规〔2023〕1号 )有关 规定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 向招标人 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向招标人 提出 。上述异议均须 通过 湛江市系统 提出。 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实名投诉,电话: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9.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参加投标的,或不能正常在交易系统内进行查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上传投标文件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继续进行。
10.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江市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1.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12.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开发区财政局大楼4楼
联系人(实名):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41/43号西粤京基城首期办公楼205室
联系人(实名):
电话:
电子邮件:
2023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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