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三分局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q3标电力电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山东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5003-230066
1、采购条件
(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 新疆哈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Q3标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采购物资拟使用 建设工程资金 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场址现状均为未利用地。场址附近有国道S303,国道至现场有约12公里的场内专用公路,大部分为水泥或沥青路面。
2.2.采购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哈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Q3标施工所需 电力电缆 。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规格参数 | 工艺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力电缆 | YJV22-0.6/1KV-3*120+1*70 | 铠装:360米2盘,370米2盘 | 米 | 1460 | 铠装:360米2盘,370米2盘 |
2 | 电力电缆 | FS-YJV22-0.6/1KV-3*120+1*70 | 铠装:320米2盘 | 米 | 640 | 铠装:320米2盘(防水) |
合计: | 2100 | |||||
说明: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或按需方要求进货,报价人接到发货通知后15天内运输到指定施工现场。如检验货物不合格,一切损失由供方全部负责。
2.5.交货地点: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哈密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乙方运至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 技术标准应符合GB/T3956《电缆的导体》、GB/T3048《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JB/T8137《电线电缆交货盘》、《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5023、《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1部分:垂直燃烧试验》GB/T12666.1、《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⒉部分:水平燃烧试验》
GB/T12666.2、《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第3部分:倾斜燃烧试验》
GB/T12666.3、《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 (Um=40.5kV))》GB/T12706、《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GB/T3048、《额定电压35kV (Um =40.5kV)》DL/T413。
2.6.2上列标准和规范在合同执行中按最新有效版本执行,当有关标准相互矛盾时,按标准高的执行。卖方所提供的标准和规程必须是该标准或规程制订单位批准的最新版本。
2.6.3各种型号、规格动力电缆均须满足以下要求:所有电缆材料、性能、参数均应满足有关电缆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供货电缆为阻燃电缆,阻燃类别为C类,符合GB/T 12666试验要求,并提供国家级测试单位试验报告。
2.6.4其他: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
(1)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送货单等,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或对账单,向买方提供该批次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3) 采用电汇支付,按月支付,收到发票并效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次月支付该批次货款的50%,三个月后支付货款的45%,剩余5%货款留作材料质保金。质保金将按每月挂账日期计算,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12个月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在(15个工作日内)滚动无息退还。
(4)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本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2.8. 投标保证金: 本次询价采购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 万元 。 支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含生产加工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加工、销售 电缆 的能力,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5.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 17:00 前 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6:00 前 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在线上传报价 ,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若不是“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的,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申报“水电五局三分局”合格供应商。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申报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个工作日24时止,申报期间报价人须及时与联系。若报价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后申报的,在开标前仍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导致不能报价的,责任自负。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机场路土桥段229号
联 系 人: 王娜娜
电 话:
电子邮箱:
物资使用单位:水电五局第三工程公司
联 系 人:孙建旭
联系电话:/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 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
10、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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