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
中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期)第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需解锁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期) 后FJ2023-006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期)第一标段 后FJ2023-006-01-01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0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乌拉特后旗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4日止 |
备注说明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元) | 3617475.0000 |
工期(交货期) | 45(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银安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蒙2需解锁 |
企业业绩 | 1、2021年科尔沁区第二批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第十三标段; 2、2022年科尔沁区施介街道第一批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第二标段); 3、杭锦后旗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地债)乡村旅游公厕施工; 4、乌梁素海“一带两圈”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劵资金项目; 5、乌拉特中旗动物疫病防控社会化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新忽热苏木白兴图嘎查(第二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安全员:姓名:周仓 证书类型:安考证 证书编号:蒙建安 C1(2021)0016828;质量员:姓名:张宇栋 证书类型:岗位证 证书编号:0需解锁4000004;施工员:姓名:王海强 证书类型:岗位证 证书编号:0需解锁7003759;材料员:姓名:董晓玲 证书类型:岗位证 证书编号:0需解锁4000002;资料员:姓名:王荣 证书类型:岗位证 证书编号:0需解锁7002636;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元) | 3608705.9800 |
工期(交货期) | 45(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闫继荣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蒙2需解锁 |
企业业绩 | 1、内蒙古保牛生态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万头奶牛绿色养殖全生产业链项目; 2、幸福里小区住宅楼6#、8#楼; 3、策克口岸额济纳海关集中隔离用房改造工程; 4、策克口岸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综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安全员:姓名:乔彩虹 证书类型:安考证 证书编号:蒙建安C2(2018)0237606;质量员:姓名:蔺甜 证书类型:职业培训合格证 证书编号:0需解锁8001519;施工员:姓名:王智相 证书类型:职业培训合格证 证书编号:0需解锁4000013;材料员:姓名:李长娟 证书类型:职业培训合格证 证书编号:0需解锁8000782;资料员:姓名:张玉 证书类型:职业培训合格证 证书编号:0需解锁700080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元) | 3608902.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45 (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玉琴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宁 2642010201305483 |
企业业绩 | 无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安全员:姓名:李有才 证书类型:安考证 证书编号:宁建安C3(2016)0002309;质量员:姓名:杨金瑞 证书类型:岗位证 证书编号:0642310600006000020;施工员:姓名:石伟 证书类型:岗位证 证书编号:0642210100002000096;材料员:姓名:贺芝 证书类型:岗位证 证书编号:064需解锁01290;资料员:姓名:蒋雪莹 证书类型:岗位证 证书编号:064需解锁01222;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无 |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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