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研发大楼项目幕墙工程
江苏
-苏州市
Report
总部研发大楼项目幕墙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总部研发大楼 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高新项备〔2022〕1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苏高新国际创新社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苏高新国际创新社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总部研发大楼项目幕墙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 科技城俞巷路以东,普陀山路以南 2.2规模: 最大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约 23973平方米,幕墙最高建筑高度 72.85米,采用曲面幕墙,合同估算价约11000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定额工期(天)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39318001005 | 总部研发大楼项目幕墙工程 | 总部研发大楼项目幕墙工程 | 11000.00 | / | 255 | ||||||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10-01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为5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除外)幕墙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1)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须按资审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8)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即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前9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末位分值相同且影响资格预审通过结果的情况,则末位分数相同的申请人均通过,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内容。(9)本项目评审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形式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择优确认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详见招标文件)。(10)本项目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11)本项目代建方为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3年10月12日00:00 至 2023年10月18日23:59:59 ;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23日 10时15分 前可以在苏州市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8086/ 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html?infoid=8b36a63d-0192-4ce6-b037-6bd1394bca34 8. 9.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苏高新国际创新社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滨河路资管大厦1幢9楼 | ||||||||
邮 编: | 邮 编: | 215011 | |||||||||
联 系 人: | 蓝悦 | 联 系 人: | 沈华英、刘萌萌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