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3年饮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2023年饮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饮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已由 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 3 】 108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涉及3个乡镇,49个村23514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铺设PE管道共计153660m,其中铺设dn25PE管道(PE100级,1.6MPa)18470m,dn32PE管道(PE100级,1.0MPa)51560m,dn40PE管道(PE100级,1.0MPa)47930m,dn50PE管道(PE100级,1.0MPa)20600m,dn63PE管道(PE100级,1.0MPa)14200m,dn90PE管道(PE100级,1.0MPa)900m,重建引泉井61座。
2.2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项目名称:2023年饮水设施灾后重建项目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建设地点:县域内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
工期:2024年06月底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需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 投标人应无失信及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情况相关页面截图页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2日 9 : 3 0至2023年10月1 9 日 9 : 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网”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
投标人须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九安招标”完成注册,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及河北 CA 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1880195。
5 .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需要企业使用 CA 上传投标文件(登录九安招标 进行咨询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九安招标”技术支持及河北 CA 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1880195。
5.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2 日 9 时 3 0分,
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须在石家庄网上传 PDF 格式投标文件 1 份。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拒收。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台、河北省、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网。
9.其他补充事宜
9.1本项目信息一经网上发布后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知悉,投标人需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如未按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能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责任自负。
9.2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水利局
地 址: 人民西路84号
联系人: 李主任
电 话 :
代理机构 :
地 址: 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26号 荣鼎天下
联系 人 : 、刘利强、贾少甫、刘云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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