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新城阳光大道北侧沿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台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岭新城阳光大道北侧(高洋段)沿路绿化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新城阳光大道北侧(高洋段)沿路绿化工程,工程地点位于温岭新城阳光大道北侧(高洋段)。主要内容:土石方、园路、侧石、花坛坐凳、绿化苗木等。
2.2 本工程预算造价 : 495084 元
2.3 工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 绿化工程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10 月 20 日 下 午 16: 30 前 至 温岭市 下保路68号峻岭山庄城市展厅3楼 报名 。 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4.2 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1 企业介绍信;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职称 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用于ХХ工程”否则将予以拒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3年 10 月 23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地点为 温岭新城开发区管委会 ( 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 99 号 )一楼会议室 。
5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 ( 含临时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4 为尽快退回投标保证金为了方便投标人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 ”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城市新区管委会网站( .html )和 网站 公开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温岭市下保路68号峻岭山庄城市展厅3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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