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竞争性磋商-hrc2023002-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厦门市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350201]HRC[CS]2023002、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2023年)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2023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 ( zfcg.czt.fujian.gov.cn ) 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HRC[CS]2023002
项目名称: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2023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8,000.00元
采购包1 ( 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 ) :
采购包预算金额:1,78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788,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 ( 元 )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079900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2023年)项目 | 1 ( 项 ) | 否 | 一、项目内容 (一)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细化(2023年) 1.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 2.环境质量底线动态更新 3.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 4.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动态更新 (二)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2023年) 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及实施效果评估 2.存在的问题分析 3.解决对策方案 二、验收要求 完成2023年厦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情况说明、图集、矢量数据、准入清单及跟踪评估报告等,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备案入库。 | 1,788,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 ①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② 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③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a. 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b. 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c. 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d. 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2 ) ①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④ 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 3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若有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该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以及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签名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的也视为符合资格要求。
( 4 ) ① 本项目允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中标人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具体对接、进度和质量控制、汇报等工作; ② 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0-16至2023-10-2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可在 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 ) ,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0-27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10-27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 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
联系方式:5182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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