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城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衡水市
饶阳县城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阳县城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县城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饶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饶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本项目对饶阳县城区受灾损失严重的振兴街、健康路、喜奥大街等九条道路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其中车行道恢复重建总面积9600平方米、人行道恢复重建总面积22900平方米、路缘石恢复重建总长2600米、敷设电缆总长23026米。(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车行道恢复重建,二标段人行道恢复重建,三标段电气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有失信,投标将被拒绝。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 3.1.2其他要求: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8 09:00:00 至 2023-10-2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0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衡水市中心平台”、“中国河北”、“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饶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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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饶阳县平安西路140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永兴西路1568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文耀 | 联系人: | 徐工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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