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
-宁波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活性炭采购(含安装更换)项目 招标人为 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活性炭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ZJCY-20230805
2.2 招标内容:活性炭采购(含安装更换)
2.3 数量:预估123立方米。
2.4 最高限价(单价):885280元/年。
2.5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6 供货地点:固废公司厂区(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村)。
2.7 招标范围:提供招标货物包括货物采购、配送装车运输、装卸入库等,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0 月 19 日9:00至2023年 10 月 23 日23:59时 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8061/login.htm) 报名,并自行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
4.3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 未在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提交人民币 1.5 万元 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 10 月 25 日15时整 。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 (或电汇)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或转入) 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0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7.2 未按规定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gov.cn/)、宁波市服务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村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378号(仑江大厦)14F
联系人:李淑媛、、张谭舒缨
电话:、26896673
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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