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股道自动化设备电源屏专项维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重庆
重庆北股道自动化设备电源屏专项维修询比采购 公告 第二次
( 采购编号: DXNZBCQ-FW-2023-1 21 )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北股道自动化设备电源屏专项维修询比采购 。
1.2采购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 机务段 。
1.3采购代理机构: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成本 ,出资比例 100%。
1.5采购项目概况: 重庆北股道自动化设备电源屏专项维修 。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重庆北机务折返所股道管理自动化系统使用老式小站电源屏,集成化程度低,故障率高,现已停产多年,故障后买不到配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库房中有一个其他站换下来的新式模块化电源屏,需要对电源屏进行全面检修并配齐缺少的电源模块,用以更换原使用的老式小站电源屏,主要涉及的材料有转辙机电源模块、动静板电源模块、联锁机电源模块、信号电源模块、继电器电源模块、轨道电源模块以及电源线等材料电源屏道用电设备间电源替换。新旧电源屏替换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完成。
2.3 服务地 点: 重庆北机务折返所。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合格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小于 200 万元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 3 )须提供在铁路行业股道自动化设备(不限于电源屏)安装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待查 。
( 4 ) 信誉要求:
①近叁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叁年无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②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比选申请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③供应商未被国家、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成都局集团公司暂停或停止投标期限内。
④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询比响应文件之日起前一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 中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附在询比响应文件中。
⑤在“信用中国”( )公示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其他: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 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 ) 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 )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 )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响应包件必须是自主修理,不得转包。
4. 特别约定
供应商须提供安装服务。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成交人若不能在提供安装服务的,属于虚假采购响应,取消成交包件的成交资格,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采购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一)维修手续
1. 按照甲方提供的现有电源屏进行检查维修。配件经甲方同意后可使用正厂或配套配件。
2. 维修后的电源屏应满足铁道部有关行业标准及技术条件,并需要在设备室进行更换原使用的小站电源屏,安装完成后,提供详细维修项目、更换配件、工时费等详细数据。如安装后结果不符合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可拒绝结算。
3. 维修期限内不能按时完成的,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延迟原因。若因乙方自身不作为、恶意拖延等造成不能按时交付,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技术要求
1. 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2. 所用配件质量达标,按照配件报价进行收费,不得以次充好。
3. 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维修质量、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三)其他要求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结算要求:本项目完成后进行结算。
5 .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 3 年 10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 3 年 10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 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昆仑大道 55 号北站综合楼 8 楼 824 室,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 登记 ,持公司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账凭证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包售价 5 0 元人民币。
4.3 可以采取线上获取响应文件方式,采取线上获取响应文件的,请将上述 登记 相关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文件,附上 登记 表电子表格,统一发送至邮箱 dxncq_bgs@ 163 .com (邮件标题按“响应编号 + 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如:“ DXNZBCQ-FW-202 3 -XX+XXXX 公司 登记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 。
开户名:
开户行: 工行成都白马寺支行
账 号: 4402 0037 1910 0163 659
邮 箱: dxncq_bgs@ 163 .com 。
6 .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10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 55 号北站综合楼 8 楼 816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元博网(原中国站)( )和 95306 ( )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 机务段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大水沟村 36 号重庆机务段
联系人:
电话:
代理 人: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站西桥西街 305 号
邮编: 610081
联系人: 汤女士
电话: 7
电子邮箱: dxncq_bgs@1 63 .com
开户行: 工行成都白马寺支行
账 号: 4402 0037 1910 0163 659
购买文件的 登记 表
登 记 表 | ||||||
项目名称: (请参照公告填写) | ||||||
登记 起止时间: (请参照公告填写) | 项目编号: (请参照公告填写) |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包件号 | 登记 时间 | 标书费是否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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