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产品采购采购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宣传产品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GD-AQK-2023-02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和浩特供电段现就宣传产品采购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宣传产品采购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广告服务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及图文设计的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不对中介组织及个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议价。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竞价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至2022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参与公开竞争性谈判单位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上述复印件以及竞价文件中的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函等组成响应文件的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提交的竞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将取消其竞争性谈判资格。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呼和供电段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3年10月18日09时59分起至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呼和供电段。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呼和供电段。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供电段
详细地址:呼和供电段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ht_hhgdddlgl
电话: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上发布。
呼和浩特供电段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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