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宜昌市
【项目概况】
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宜都市城河大道33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CG2023037
2、项目名称: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6.5万元
5、采购需求:拟对枝城北门闸上游排水沟、杨家湖山洪沟 2 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效果评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及认证项目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宜都市城河大道33号4楼)
3、方式:磋商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 (宜都市城河大道33号4楼)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宜都市城河大道33号4楼),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宜都市城河大道33号4楼)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信息发布媒介:宜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 81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宜都市城河大道33号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行
电 话: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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