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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2023-2025年苏相合作区项目申报及品牌运营服务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

-

苏州市

发布时间:2023-10-19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5 年苏相合作区项目申报及品牌运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8日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3-SX-C-001-001号

项目名称: 2023-2025 年苏相合作区项目申报及品牌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

最高限价:无

1、项目概况:

为加强苏相合作区企业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擦亮“助企赢”企业服务品牌,助力苏相合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苏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建立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域立体化”企业服务体系,本次拟购买从业务交流、项目辅导、诉求解决等方面服务,协助局办开展工作,协助内容包括业务申报辅导、“助企嬴”服务品牌运营、惠企专窗服务运营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

2、服务要求:

2.1本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

2.1.1业务申报相关服务:1、协助开展各级工信、发改、商务业务的摸底调查、通知发布、材料受理及初审、进度推进、企业辅导及咨询、材料上报等服务。2、协助开展省市级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3、梳理各级申报政策,配合制定年度申报指南,根据合作区的发展现状,协助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方案。

2.1.2“助企嬴”品牌服务:1、精准化导入“龙头行”、“企业云课堂”、“创业百宝箱”等各类主题活动及优质服务资源,通过开展培训、交流、企业行等活动,帮助企业借鉴、学习优秀企业的先进做法,加强与标杆企业的互动交流,让企业有更多的学习和展示机会。同时带领企业与其他区域的标杆企业及服务机构共同学习交流,为企业提供赋能成长及资源链接服务,从而提升企业经营水平,扩大企业视野,帮助企业发展壮大。2、协助局办运营“助企赢”企业服务品牌,围绕“企业家沙龙”和“企业大讲堂”两个活动子品牌,开展生产运营、经营管理及项目申报等方面的知识分享、学习互动活动,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为企业做好“知识充电站”的角色。同时从资源链接和产业赋能等方面开展助企活动,搭建区内存量企业与新落户企业、区内外企业间的沟通桥梁,帮助企业开展产业上下游对接,助力企业强链、补链协同发展,为企业发展赋能。

2.1.3惠企专窗服务:1、协助局办设立惠企服务专窗,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受理企业的各项业务咨询及诉求处理,并定期开展话务系统的维护及更新工作。2、协助局办做好企业诉求的接单、流转及答复工作,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快速响应及处理,力争诉求回复率、处理率均达到100%。3、配合局办做好各条线涉企服务的汇总登记,并常态化开展回访工作。每月汇总涉企服务事项,协助制定企业服务工作简报。

2.1.4其他工作:1、通过电话、小程序、调研问卷等方式不定期开展企业需求摸排工作,协助局办进一步精准把握企业各类共性及个性化需求。2、对收集到的企业需求进行整理分析,为局办策划相应活动及制定针对性政策提供依据。3、配合各条线做好调研及接待的准备工作;协助局办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参会邀请、信息收集等沟通对接工作;完成局办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2.2提供不少于四人的服务团队,若工作人员不能达到实际工作的要求,采购人可随时要求成交单调换合适人员,并确保人员交接平稳过渡、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17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单位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页面,点击“招标(采购)文件”,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按钮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完成。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时工)、(盛工)、66605052(谢工) 。经苏州工业园区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办事指引栏目。

4、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5.1、

5.2、苏州市

6、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永昌泾大道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深业姑苏1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宇、

电   话: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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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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