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谷村派出所用房项目
山东
-济宁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谷村派出所用房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兖州网( ) 及 中 国 山 东 政 府 采 购 网 (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省网项目编号 :SDGP370812000202302000286
市网项目编号: YZBM-2023-S0072
2、项目名称: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谷村派出所用房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440万 元
5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6 、采购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 应商;
2.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供应商须具备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4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须在本单位注册);
5.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
(国有控股公司除外) 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查询);
7.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10.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 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1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 审办法(财库〔 2019〕9 号及鲁财采〔 2019〕39 号 ) 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 ) 文件 规定 ③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文件规定 ④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的规定 ⑤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文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止 (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须在中国山东( )报名、兖州网( )】。
3、方式: 网上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所有电子投标文件应于 2023 年 1 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之前上传到兖州网。 具体操作为登录“兖州公共资 源交易网 ”—用户登录—政府采购(新),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
2、 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 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中国山东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详细注册流程详见中国山东( .jsp)右侧——供应商注册,注册后无后续操作,供应商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及报价。(2)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须在济宁市网注册并报名本项目:详细注册流程详见济宁市——操作指南;凡未在济宁市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服务中心我要注册),供应商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CA办理及系统操作咨询:、。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直接登录系统,报名本项目。(3)未按要求报名本项目而造成专家无法正常评审的,后果自负。(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且全流程电子化无任何纸质文件,响应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仪式,也不需要递交纸质标书,只需要将电子响应文件及要求的扫描件等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同时在兖州公共资源交 易网与中国山东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 告一旦发布即视 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本项目的中标公告(或废标公告)将同时在兖州网与中国山东 及时发布。在中标公告中将公示中标价格和被废标投标人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其未中标的原因及被废标投标人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将公示被废标投标人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原因。
※ 重要提示:供应商须同时在以上两个网站注册,否则将无法进行报价。
※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兖州区大安镇
联 系 人: 柳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济宁市高新区万丽富德广场广场 1413 - 141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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