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南宁园湖支行营业部及个贷中心装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南宁市
项目名称 | 建行南宁园湖支行营业部及个贷中心装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2343001 | ||||
招标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
建设单位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规模:本工程内容为建行南宁园湖支行营业部及个贷中心装修工程,装修建筑面积为 1937 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 840.77 平方米,二层面积 1095.84 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10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中心 C2 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10 月 20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 年 10 月 25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3865581.61 元 | ||||||
工期 | 9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顺林(注册编号: 桂 需解锁01066 ;身份证号: 4527**********003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俊萍(身份证号: 4522**********002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 、广西能源大厦办公场所装修工程( 12 、 19 、 20 楼); 2 、林里桥家园小区回迁 1 、 2 、 5 号楼 504 套房室内装修工程; 3 、崇左市中医壮医医院整体搬迁 ( 门诊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 ) 项目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6.51 2 、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121.7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3951415.12 元 | ||||||
工期 | 7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世祥(注册编号: 桂 需解锁07178 ;身份证号: 6201 ********** 231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慧芳(身份证号: 4503 ********** 272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 、公司专家楼改造项目装修工程;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8.45 2 、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5.60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3736726.16 元 | ||||||
工期 | 7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且满足广西区装饰装修优质项目质量标准 | ||||
项目经理 | 谢海凤(注册编号:桂 需解锁04190 ;身份证号: 2201 ********** 412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达武(身份证号: 4507 ********** 371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 、梧州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及龙圩交警大队装修工程项目; 2 、南丹县里湖瑶族乡王尚小学及王尚幼儿园工程工程总承包( EPC ); 3 、广西人口计生药具和宣教业务大楼工程; 4 、那洪中学综合楼扩建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95.00 2 、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87.10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9000/ 、全国平台(广西•南宁)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