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华电仪化热电有限公司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华电仪化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招标方预计签订煤炭约50万吨。该煤炭由5000吨江轮经南京港615码头中转,采用汽运方式倒运至招标方煤场,汽车运输距离约8公里(投标方请自行确定运煤路线)。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服务期限: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至 2024年12月31日前到港的煤炭(到港时间以船舶到达南京港615码头锚地时间为准)全部转运进厂。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华电仪化热电有限公司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8投标人必须具有至少7台荷载能力15吨及以上的自卸车,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应为投标人(非挂靠车辆)。(提供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项煤炭或矿石等散装矿物的运输业绩(单年合同实际完成运量30万吨以上)。(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影印件),并同时提供结算资料或发票等证明实际已完成运量的资料,原件备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10-20 00:00到2023-10-25 17:00
4.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并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05802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 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 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10-31 10:30:00
5.2递交方式: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2室。邮寄请寄到(邮寄以收到时间为准)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4楼1402室,收件人:吕思奇,手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3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授权代表可以在任意地点在线实时参与开标会。投标人请提前一天在电脑端腾讯会议,并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活动。腾讯会议号及会议密码见招标文件。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的相关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7.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和中国(省平台推送)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单位、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4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吕思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华电仪化热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江苏扬州市仪征市扬耿路 9号古湄家苑B区9号楼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14楼1422室 |
联系人: | 联系人:吕思奇 |
电话: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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