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红河州
招标公告
弥勒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弥勒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项目 a64dfe4a-03fe-4352-aaaad5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a64dfe4a-03fe-4352-aaaad5 | ||
建设规模: | 完成弥勒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项目涉及的土壤普查前期准备、外业调查采样、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技术服务工作;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调查、表层土壤样品采集、剖面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暂存、样品风干与流转。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a64dfe4a-03fe-4352-aaaad5 | ||
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弥勒市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0-21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备注: |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10 月 21 日00:00 至 2023年 10 月 27 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信息#/homePage)切换至“红河州”,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中心网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10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弥勒市中心开标厅(弥勒市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副楼东侧门一楼)。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经办人: | 鲁老师 |
办公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李馨慧、李俊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300786001001 |
标段名称: | 弥勒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0-27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1-10 09:00 |
开标地点: | 弥勒市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70.4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完成弥勒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项目涉及的土壤普查前期准备、外业调查采样、技术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技术服务工作;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调查、表层土壤样品采集、剖面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暂存、样品风干与流转。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无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b.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1-10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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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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