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柯坪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阿克苏地区
一、 招标条件
阿克苏地区 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配套) 已经由 阿地发改批【 2023】8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阿克苏地区 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配套)(设计施工一体化)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12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 新建供水管网 1500米、排水管网1500米、供暖管网2000米、燃气管网1500米和地面硬化60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65290023092800368001001 | 阿克苏地区 2023年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配套)(设计施工一体化) |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 13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加盖双方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外省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中备案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其它要求:(1)施工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供货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 2023年10月21日10时00分至2023年11月13日11时00分
2. 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及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解放路22号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公馆A座207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王绪江 联系人 : 蒋丹丹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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