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龙池水厂扩建工程
重庆
秀山县龙池水厂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龙池水厂扩建工程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投〔 2021〕1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龙池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常规水处理规模 1.0万m?/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机械混合、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自用水泵房、加药加氯间、配电间,利用现状综合楼及1座清水池;新建规模1.0万m?/d泥处理工程,包括泥水调节池、回收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间。新建DN400原水输水管0.850km,新建DN300~400配水管网14.296km 。
2.3 R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989.91 万元
R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231.92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7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
R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0-22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10-2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0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47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两江星界2幢17-1 |
联系人: | 段老师 | 联系人: | 刘先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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