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飞播造林种子采购
辽宁
-朝阳市
朝阳县飞播造林种子采购(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县飞播造林种子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21-00111
项目名称:朝阳县飞播造林种子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油松种子 15000斤、柠条种子15000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飞播时间确定后5日历天内供货(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六楼(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到达朝阳市中心朝阳县分中心六楼(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和平街三段6B-311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330002010000170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爱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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