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水务局2023年度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徐州经济 技术 开发区徐庄镇高标准农田补建 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与 2023年11月0 7 日10 :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C-320390-HBXM-C2023-0008
2.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徐州经济 技术 开发区徐庄镇高标准农田补建 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1.38515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和道路工程2项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工程期限: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30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10月30日后仍可以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年10月30日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 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进行。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7日10时00分(北京 时间)。
3、线上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 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徐州市泉山区彭园东路中组小区2D-205、305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地址: 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538室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徐州市泉山区彭园东路中组小区2D-205、305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3年10月23日
采购意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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