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巩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河北
-张家口市
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巩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宣传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hb.zcjb.com.cn)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3 年 10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10-02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巩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宣传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张家口市辖区内指定宣传点位进行巩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宣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3 年 10 月 24 日 9:00 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b.zcjb.com.cn)自行获取谈判文件。
方式:(hb.zcjb.com.cn)自行。
售价: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专面向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
5.本公告发布媒体: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b.zcjb.com.cn)。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桥东区朝阳西大街与钻石南路交叉口东南80米
联系方式: 秦科长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科长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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