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居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东
-东莞市
2023年安居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2023-2024年物业管理)
(采购编号: AJ-01-2023002 )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 2023年安居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2023-2024年物业管理)采购工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2023年安居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2023-2024年物业管理)
2. 采购人:东莞市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7. 项目类别:服务 类
8. 项目概况: 2023年安居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2023-2024年物业管理)为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长安项目部办公大楼、涌头仓库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清洗、水电设备维护、绿化养护等物业管理服务。同时发生防风防汛、应急、保供电、重要活动时根据甲方应急需求,按甲方需求人数提供(服务点)应急服务(此部分临时增派人员服务为不固定的应急服务,按实结算,不包括在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总价内)。
9. 项目地点: 东莞市
二、 采购内容
1.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概算 /预算(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算 /预算(万元) | 服务期 | 最高投标费率 | 标书费 (元) | 保证金 (万元) |
1 | 2023年安居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2023-2024年物业管理) | 49.6635 | 1 | 2023年安居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2023-2024年物业管理) | 49.6635 |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服务期为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标的物描述: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单价限价 (元 / 人 / 月) | 月费用 (元 / 月) | 年费用 ( 元 ) | 备注 |
1 | 保安队长 | 1 | 4472.97 | 4472.97 | 53675.64 | / |
2 | 水电工 | 1 | 4698.88 | 4698.88 | 56386.56 | / |
3 | 清洁工 | 2 | 3298.25 | 6596.5 | 79158 | / |
4 | 保安 | 7 | 3659.70 | 25617.9 | 307414.8 | / |
合计 | 11 | / | 41386.25 | 496635 | / |
3. 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120 天(日历日)
4.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价 = ∑出勤人数×出勤月数×成交供应商响应费率×各类人员单价限价
5. 报价方式:费率报价,供应商响应费率不高于 100% 为有效报价。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报价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持有有效身份证。 |
4 | 报价供应商 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 报价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 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6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报价供应商 被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报价供应商未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四、 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登录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 电子版采购文件。
2.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
3. 响应保证金需在系统确认成功之后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金额详见本公告的 标的清单 ,具体收取方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谈判对象须知》的相关规定。
重要提醒:
( 1)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评审时将予以否决报价处理:①与其他供应商采购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 CA办理指南),为避免递交响应文件,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 预留充足时间 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 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 3)供应商在进行 采购 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 采购 文件的,后果由 供应商 承担。
( 4)供应商必须在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 递交响应文件 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5)凡有意参加 采购活动者 ,请在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 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 供应商 选择需要 报价的标包后 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 供应商 自身原因,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 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 采购 文件的,后果由 供应商 承担。
五、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1.通过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供应商可以针对一个或多个 标 包 (标段) 报价。
2.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报价,报价人必须于规定的 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按 采购文件 要求在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 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未按要求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 电子版 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 20 23 年 10 月 23 日 20 时 00 分 00 秒
4. 递交 截止时间: 20 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
5. 逾期递交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 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 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 响应 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7.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20 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8. 开启 地点: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
9. 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报价截止时间后进行解密,无须供应商解密。
10. 如出现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供应商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11 . 谈判地点: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
本次谈判采用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评审澄清功能(《谈判函》回复)及录音电话的远程电子化谈判方式,谈判代表(授权代表)无需到达谈判现场, 但必须在 2023 年 10 月 31 日谈判期内保持随时登录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及接听电话的状态,以便采购工作组随时进行谈判。电子化谈判方式与现场谈判方式一样均具有法律效力。为确保联系畅通,请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处增加填报手机及座机两个联系方式,采购工作组将以填报的联系方式对外联系,响应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但不参与谈判的(如因填报联系方式错漏、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与回复《谈判函》等原因导致采购工作组无法进行正常的谈判、沟通),或未按采购工作组的要求回复的 , 视为自动放弃谈判,默认响应供应商的初次报价和方案即为最终报价和方案。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届时《谈判函》 回复时间暂定为一小时,请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熟悉系统操作流程,以便谈判过程顺利进行。 同时具备纸质文件盖单位公章及扫描文件上传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登录网址: 的条件。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公告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等国家指定相关媒体上 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和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日期和方式等事宜。
七、 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 510630
受理邮箱: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模板)》。
(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 采购活动 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各 响应供应商 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采购文件 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 1)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2)对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 3)对项目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 1)异议提出人不是 响应供应商 ,或未能提供与本次 采购活动 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涉及 评审 过程具体细节、其他 响应供应商 的商业秘密或其他 响应供应商 的 响应文件 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 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九、 联系 方式
1.咨询电话:
采购 代理机构: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B 塔 5 层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 4008100100-2-1
2. 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00
3.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庄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 (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 、85125332、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报价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4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_ 王政忠 _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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