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七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黑龙江
-双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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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七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已 由 宝清 县 发展和改革局批准以 宝发改【2021】127号批准 , 建设资 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及地方一般债券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七星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 七星泡镇七星河原有大桥上游3公里至七星河湿地保护区。
2.3 主要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始点位于七星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入口,自东向西布置,终点至七星河乡大桥上游3.4千米,治理范围为七星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上游18.3千米河道。建设生态沟渠总面积约18公顷,栽植约8.2万平方米水生、湿生植被数百万株;修复生态塘5个,总面积约0.9公顷,栽植约5500平方米水生及湿生植物;七星河大桥景观区修复工程总面积约13.5公顷;河道凹岸处采用格宾生态护岸长度10.548千米;生态插柳面积86821.64平方米,清理沟道13.102千米等。
2. 4 资金来源: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地方一般债券 。
2.5 设计服务期限 : 签订合同后20日内(含20日)提交设计成果。
2.6 招标范围 : 完成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7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 : 3333897.00 元 。
2.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 (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测绘乙级 (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 水利相关专业 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证书 ,并 提供本人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 连续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
3.3拟参 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网”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网”上的“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9时00分至2023年10月3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网”在线,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4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平台” 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 14 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3开标地点为:双鸭山市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网”上发布
9、 其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 0 . 联系方式
监 督 单位: 水务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69- 5423358
招 标 人: 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新华路56号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哈尔滨市四方台大道天然家园小区6栋8号商服
联 系 人: 董 女士
联系电话:0451- 51193336-801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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