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梧桐和尚尖9.3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浙江
-丽水市
景宁梧桐和尚尖 9.35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景招 A[2023]069 号
一、招标条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景宁梧桐和尚尖 9.35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代码为: 2307-331127-04-01-216213 ,建设资金为 自筹解决,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 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总承包人。 丽水众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 、建设地点:位于景宁县梧桐乡同心村委李庄和尚尖。
2 、建筑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280 亩,其中光伏建设用地面积 237.86 亩,总装机容量为 11.2574MWp ,类型为并网型太阳能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
项目概算总投资 5050.9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040.17 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 E ) - 采购( P ) - 施工( C )总承包。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设计审查、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包括电能质量检测等国网要求的相关工作)、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具体细化为:
( 1 ) 工程设计。本项目优化后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及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 2 ) 工程采购。 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构成建安工程不可分割的材料、设施、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
( 3 ) 工程施工。 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
( 4 ) 生产准备:包括人员培训、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管理手册、控运计划、应急预案等。
( 5 ) 项目管理服务:①建设过程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管理、协调工作;②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移交;③竣工资料归档;④工程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等。
( 6 )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包括电能质量检测等国网要求的相关工作)、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除上述发包的和涉及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设备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总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另行计取。
( 7 )本项目所有临时用水、排水和临时用电,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注:( 1 )投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总报价内,后续不得阻扰、阻拦、干扰发包人平行发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
( 2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涉及的专家评审费由投标人承担。
( 3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由 EPC 单位提供相关协助配合服务,不另行计取费用,服务内容中涉及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四、工期要求及质量要求
1 、工期要求: 2024 年 8 月 30 日前完工。
2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 2 )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4-2012) 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的资格条件:
( 1 ) 设计资质具有以下其中之一:
①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和设计电力(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2 ) 施工资质同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以下其中一种资格:
( 1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或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2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为联合体任意一方,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四库一平台 ) ”。
3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气(或相关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四库一平台 ) 。
4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注册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无在建合同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注:( 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拟派施工负责人条件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2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市政工程为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解除合同日期。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投标;
( 3 )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
7 、投标人或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2 、 2023 年 10 月 24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
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 、未取得丽水市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 400 9980000 ; CA 锁办理咨询电话: 400 0878198 。
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 、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通过“丽水市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 / 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4 、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 / 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0 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 / 登录——访问 2.0 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投标工具】按钮相关软件。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景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复兴西路 32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丽水众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翡翠雅苑 37 幢二单元 303 室
联系人:蓝晨玮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10 月 24 日
备案单位(盖章) : 景宁畲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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