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车载系统升级及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吉林
-通化市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项目名称: 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车载系统升级及设备采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通化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场是通化市公安局的一个重要窗口,培训合格驾驶员也是通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项重要工作,由于面向大众,更是需要接受社会舆论的重点监督。
通化市现有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三考试车载考试系统及设备于 2012 年安装并投入使用,因电子元器件及系统老化,致使使用中设备误判率比较高,使用效率逐年不理想。为积极响应公安部、省公安厅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提高我市驾驶人驾驶技能,促进道路安全建设,根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 162 号令 ) 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本次车载考试系统升级需对现有的考试车载系统软硬件进行升级改造。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52.6 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 通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有科目二、三考试车载系统是由建设,该系统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关联系统,系统的专业性和保密性强,其他供应商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要求。 考虑到系统平台的兼容性,并且数据结构复杂、专业性强等综合因素,为确保升级改造项目与原系统数据一致、服务配套,实现 完全匹配和无缝对接,从而 保障项目进度,故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继续由原系统的建设单位实施。
(2) 本项目是在现有考试车载系统的基础上更换科目二三考试车车载设备。现有考试系统设备,如控制中心服务器、管理计算机、候考室设施、场地项目牌设备、门禁人脸识别认证设备等均可以重复利用。如由原有设备供应商()来完成此次车载考试系统及设备的更换升级,在减少投资的同时也不会使原考试系统设备闲置,最大程度节约财政资金投入,从而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考试设备资源的整合互补和高效利用。如将现有考试系统及监控中心设备废除重新建设,需增加采购费用,且工期无法满足要求。
综上,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保障考试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减少硬件设施投入,避免软件系统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无缝对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系统原建设单位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 1555 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 年11月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附注:公示期内如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的将不予接受。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贾帧
联系地址:通化市新胜北路346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通化市新桥路259号
联系电话:0435—3502229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通化市新城路113号(新站步行街金城家具博览中心东门北侧)。
联系方式:
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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