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妇产医院赤峰市妇产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内蒙古
-赤峰市
中标公示
业主单位
一、合同编号: NMGZFCG-HT-2023-518615
二、合同名称: 赤峰市妇产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CFSZFCG-DDFW-2023-275285
四、项目名称: 赤峰市妇产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赤峰市妇产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长青街130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需解锁
地址:永业广场
联系方式: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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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数量:1.0000; | 1(项) | ¥556,156.00 | ¥556,156.00 | 1.对保洁人员的一般要求: 1.1着装上岗、不准戴耳环手镯、不穿硬底鞋。 1.2工作时不准打闹和大声喧哗,进病房时应先轻叩门后进入。 1.3工作期间应注意病人和医护人员,要讲礼貌、主动避让。不得在公共区域停留或休息,对在公共区域抽烟人员进行及时劝阻。 1.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随时对不需要照明的区域关闭电源。 1.5病房及公共区域问题报修由各区域保洁员负责,对于报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对保洁人员考勤的要求: 2.1保洁员必须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必须打卡,如有临时请假需提前汇报,甲方不定期查询检查考勤记录,如有旷工或缺勤数日等情况按规定进行相应罚款。 2.2规定每周工作七天,工作和休息的原则根据要求或保洁班组长安排进行调整并安排倒休;凡是倒休人员,在休息前一天可由部门主管配合安排替班人员,替班人员必须确保所替班的区域没有垃圾堆积、明显灰尘、污迹。 3.卫生保洁质量标准: 3.1地面:经常巡视,及时清除垃圾、杂物。病房,做到地面干净明亮,清洁无积水、无垃圾、无污垢、无死角、无化学烧伤。 3.2室内墙壁,门及其他固定配置物品要每天擦拭,做到无积尘、无吊尘、无污渍 |
合同金额: 556,156.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陆仟壹佰伍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1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赤峰市妇产医院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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