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垦2023年灵武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
宁夏农垦 2023年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
一 、二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农垦 2023年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 (项目名称)己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关 于宁夏农垦 2023年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初步设计方案的批 复 》 ( 宁农(批)发〔 2023〕15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农垦 农场有限公司 ,估算投资 2149.69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资金 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夏农垦 农场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农场农二队
2.2 建 设规模: 一标段招标内容:暗管排水工程、暗管排水光伏泵站安装。
二标段招标内容:田间管网工程、林业工程、自动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1) 建造师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
(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多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 多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持 CA数字证书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网》( , 免费招标文件。
4.2 图纸等资料 领取方式: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
4.4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5 其它:本 项目 采用电子 招投标 , 投标人 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宁夏版 ) 制作电子 投标文件 并加密上传至 “电子交易平台”( 无须 提交 纸质投标文件 ) 。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2 履约保证金: 中标合同金额 的 2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网》、《中国》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夏农垦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农场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与福州南街交汇处宁夏农垦大厦座 7 层
邮 编: / 邮 编: 750004
联 系 人: 赵灵春 联 系 人: 胡箫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nxlc@163(邮箱)
网 址 : / 网 址 : /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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