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高速清扫车及高空作业车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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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高速清扫车及高空作业车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16:41 | 发布单位: | 项目开标时间:2023-11-16 | 项目监管地:恩施市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恩施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高速清扫车及高空作业车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人”登录,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免费。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JY1110002012771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1-2023-01922
3、项目名称: 恩施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高速清扫车及高空作业车采购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05 (万元)
6、最高限价: 105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高速清扫车一台、高空作业车一台(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内交付正常使用(含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属于中小企业的制造商应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2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人”登录,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免费。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1 未办理CA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3.2 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陆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我要”进行报名和免费《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6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恩施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招标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供应商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 CA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 技术支持QQ:1456235492。
(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恩施分散采购平台,选择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在招标公告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招标文件,并且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将标书上传到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响应文件处。
(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5.质疑: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恩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或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联系电话:,邮箱地址:,联系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465号百佳苑B栋3单元203室。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恩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恩施市松树坪安置小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恩施市施州大道465号百佳苑B栋3单元2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滕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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