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凤凰街道2023年度违法建筑物拆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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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凤凰街道2023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采购 项目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0724-2331Z3505317)
项目概况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凤凰街道2023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331Z3505317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凤凰街道2023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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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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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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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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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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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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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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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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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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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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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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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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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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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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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自采购人下达委托项目服务任务之日起1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合同期限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所委托的项目,中标人需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最终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转包、分包或挂靠。(提供书面承诺函)
(5)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27日 至 2023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 年1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开标地点:2楼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 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 项目概况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1 | 2023 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 | 一项 | 人民币400万元 | 一年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内容进行下浮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2)服务时间: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88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1053/054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佳琳//陈光
电 话:/1053/0542
2023 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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