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昭君桥至平邑口段公路边坡应急排危处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宜昌市
项目概况:兴山县昭君桥至平邑口段公路边坡应急排危处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2023051
2.项目名称:兴山县昭君桥至平邑口段公路边坡应急排危处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99450.7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499450.70元
6.采购需求:兴山县昭君桥至平邑口段公路边坡应急排危处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工环(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采购文件格式为准。施工员和质量员(或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2023年8月-2023年10月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0)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三楼。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古夫镇妃台路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兴山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232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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