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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酉华镇清源山路项目

安徽

-

池州市

发布时间:2023-10-26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ZQ12023071-1

项目名称: 青阳县酉华镇清源山路项目

招标单位: 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阳县酉华镇清源山路项目 已由 青阳县 交通运输局 以 关于 青阳县酉华镇清源山路项目 青 交办 ( 20 21 ) 166 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阳县城区 。

2.2 建设规模: 本 项目名称 为 青阳县酉华镇清源山路项目,路线设计全长 2.685 公里, 起点位于 S103 ,桩号为 K0+000 ,终点位于清源山景区停车场,桩号为 K2+685 。 本工程为新建道路工程 。

2.3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

2.4 招标范围: 清单中全部内容(详见清单及说明) 。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6 质量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2.7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壹仟叁佰柒拾壹万叁仟捌佰零贰元壹角贰分 (¥: 13713802.12元) 。

2.8 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开工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 ( 提供 202 3 1 月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须满足 以 下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3.3.3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成员施工任务。

3.3.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3.3.5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

3.3.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按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最高信用等级确定信用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方式:网上。(招标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 17 时 30分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递交方式为网上上传,逾期未上传的不予接收。开标地址: 青阳县服务中心开标 一 室 。(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东侧中心城(拓富广场) 2号楼二楼)

5.2 本项目为全流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支持远程解密(详见远程解密手册),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盘)自行选择是否递交,如递交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 贵池区金汇广场 1615 ,联系人: ,电话: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有,招标人自行约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网( 、安徽省监管、 安徽省( 公开发布。

8. 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网( zh ou.gov.cn/)关于“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联系电话:,)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8.2 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使用详见 “池州市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及学习视频”;

8.3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池州市网中 “服务指南”-“工具”栏目中最新版品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直接点击该链接:

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地址:

8.4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的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前登录到品茗电子交易系统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系统,在开标环节开启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询标(如有)等信息做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8.5 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8.6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池州市管理中心综合窗口集中办理点办理或在线办理,联系电话: 0566-2318 206,联系人:刘工 。

8.7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人注册的其他内容,在本项目不作要求。

8.8品茗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阳县酉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酉华镇 032县道西

联 系 人: 乐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 贵池区金汇广场 1615

联 系 人:

电 话:

异议受理联系人: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10. 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如使用保函(纸质、电子)或网银支付在线支付,具体操作如下:

1、 本项目投标人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的,必须登录池州市品茗电子交易系统,登录进入【业务管理】-【费用管理】模块找到对应项目后,选择“保函”方式进入到电子保函平台进行线上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方法可参考。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在线支付。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保证金递交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且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纸质保函支付。采用纸质保函支付其办理所需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本项目须缴纳金额(人民币): 贰拾陆万元 (大写)(¥ 260000 元)

账户信息:

汇入行行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阳支行

汇入行账户: 00024110

汇入户名: 青阳县服务中心

中标通知书领取:

退付保证金电话:

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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