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二次)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0】【我要】【关闭】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 二次 )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 二次 )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上 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 (北京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3-210000-51592
项目名称: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 二次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最高限价: 5 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11 日 至 2023 年 10 月 17 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 2023 年 1 0 月 23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中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市行政审批局楼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相关通知。
3.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云直播平台观看方式。通过市平台网站“直播入口”进行观看。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82号
联系 人: 需解锁
联系 方式: 0421 - 3886 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 130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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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没有信息! 暂时没有信息!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23】【我要】【关闭】 |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 、项目编号:JH23-210000-51592 二、项目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49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电子送达服务(C1699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服务标准:我公司服务的核心价值观是:“成就用户就是成就自己”。坚持奉行“开放、专注、创新、口碑”的企业文化,长久以来一直在探索信息技术服务的高效性、科学性,尤其是重点关注各岗位工作流程之间的接口与协调,为了使本项目高效、高质量的运行,确保为院方服务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东郡、于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集约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市场调节价格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2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需解锁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兴街26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需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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