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东侨租赁住房
福建
-宁德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东侨租赁住房(施工) 已由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闽发改备[2022]J10002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同心路、南至同德路、东至建工路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141599.7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31370.26㎡,地上建筑面积110229.46㎡(1#楼建筑面积7066.44㎡,地上17层,建筑高度51.50m;2#楼建筑面积7064.84㎡,地上17层,建筑高度51.50m;3#楼建筑面积11579.54㎡,地上26层,建筑高度78.50m;4#楼建筑面积9942.73㎡,地上26层,建筑高度78.50m;5#楼建筑面积9943.35㎡,地上26层,建筑高度78.50m;6#楼建筑面积11669.81㎡,地上25层,建筑高度76.50m;7#楼建筑面积11585.32㎡,地上26层,建筑高度79.50m;8#楼建筑面积11580.28㎡,地上26层,建筑高度78.50m;9#楼建筑面积11580.28㎡,地上26层,建筑高度78.50m;10#楼建筑面积13310.48㎡,地上26层,建筑高度78.50m;11#楼建筑面积4016.21㎡,地上3层,建筑高度13.65m;12#楼建筑面积710.18㎡,地上2层,建筑高度10.35m;13#楼建筑面积90㎡,地上1层,建筑高度6.10m;14#楼建筑面积90㎡,地上1层,建筑高度6.10m)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宁德东侨租赁住房的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安装工程及消防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总建筑面积141599.72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总建筑面积141599.72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最高为26层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45781507元(其中暂列金额12985018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68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948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5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1月20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鑫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层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9幢3层301 ,邮编: 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郭凯良、黄建华、刘嘉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厦8楼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宁德市中心
地址: 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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