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广珠城际信号集中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广珠城际信号集中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竞争性磋商 公告
磋商编号: GGS CS-2023-11
1. 采购条件
广珠城际信号集中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工程由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委托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管理。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 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项目投资计划已经下达,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邀请各潜在磋商采购响应人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 。
2. 项目概况 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珠城际自上道使用至今已 12 年,一是该系统设备已老化、系统运行速度卡顿、监测主机死机频率高、器材故障率逐年升高,已无法保证各项监测功能的稳定运行及达到快速预警功能;二是既有广珠城际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已不满足《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 Q/CR442-2020 )、《国铁集团关于开展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通知》(铁工电〔 2023 〕 67 号)等技术标准。为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有必要对广珠城际信号集中监测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2.2 采购范围
为广珠城际 12 个站点(碧江站、顺德站、容桂站、小榄站、东升站、中山站、南朗站、珠海北站、明珠站、珠海站、江海站、新会站)、 1 个车间(中山信号车间)、 1 个段中心(广州电务段)既有信号集中监测设备的升级改造的勘察设计。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 拟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提供施工图。
2.5 其他: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319万,勘察设计费限价22.4万元。最终合同结算方式:合同结算价=集团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中标价/投标最高限价)。
2.6 联合体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采购。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磋商采购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道行业通信信号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 ISO9000 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近三年独立承担过类似的设计项目不少于一个;
(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人员要求:拟派的人员需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设计总体)具有信号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7)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8)磋商采购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体)在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9)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勘察设计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 10 )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1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 1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勘察设计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 13 )近三年内企业设计项目是否发生质量责任事故,如果有应说明事故发生的建设项目和工程名称、时间、地点,事故的等级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的单位和处理决定。
3.2 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磋商采购对未成交人磋商采购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 磋商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请 20 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 23 年 10 月 31 日, 每日上午 10 时至下午 16 时 (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包括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汇款凭证扫描件以及word可编辑版谈判响应人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接收文件通知的邮箱及公司邮寄地址发送至我司邮箱,此为获取 磋商采购文件 的重要依据,确认收到所有报名资料后发放 磋商采购文件 ,无须到现场报名领取 。
4.2 磋商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元 人民币,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 磋商采购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采购文件前将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项目 编号。磋商采购文件发票获取: 磋商采购 响应人 购买 磋商采购文件 前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供应商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供应商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磋商采购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自行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
采购代理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5. 磋商 采购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 ,递交磋商采购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7 日 14 时 30 分 ,地点:中山一路65号二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磋商采购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 址: 广州市共和西路 45 号附楼
邮 编: 510600
联 系 人: 周慧娟、刘凤
电 话: 、61327043
电子邮件:
采购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7 层 |
邮编: | 100036 |
联系人: | 刘工、郭工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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