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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容美镇祥台至山崩移民公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

恩施州

发布时间:2023-10-24
招标公告

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容美镇祥台至山崩移民公路硬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4 16:08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06 | 项目监管地:鹤峰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容美镇祥台至山崩移民公路硬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在“鹤峰县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JGC2023-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8-2023-00538

3、项目名称: 容美镇祥台至山崩移民公路硬化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6.5 (万元)

6、最高限价: 96.5 (万元)

7、采购需求:

公路硬化全长约1.8公里,主要内容路基弯道扩宽,软土路基换填,10厘米厚石渣调平层6600平方米,15厘米厚C30砼面板6600平方米,M7.5浆砌片石挡土墙5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防护栏100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注:2017年2月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 中考核合格人员信息,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通过网络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也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承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员须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供应商通过网络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6.3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 (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须作出相应承诺,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6.4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及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在“鹤峰县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3、方式:

供应商自行办理湖北CA,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选择“供应商登陆”,选择“湖北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鹤峰县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磋商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06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11月0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恩施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供应商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 CA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 技术支持QQ:1456235492。
(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恩施分散采购平台,选择“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平台在招标公告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且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心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将标书上传到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打开选择“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响应文件处。
(3)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恩施市分散采购平台,选择“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5、质疑: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或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99号。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鹤峰县容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鹤峰县容美镇后坝横路27号4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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