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污水新冠病毒监测相关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
-南宁市
项目概况
城市污水新冠病毒监测相关设备采购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34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城市污水新冠病毒监测相关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RZGC2023-JKZX-0 11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165000.00元)。
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1 | 电子天平 | 2 | 台 | 3.5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2 | 大容量试剂冷藏箱 | 1 | 台 | 7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3 | 玻璃干燥储存柜 | 1 | 台 | 2.5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 15天内供货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对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8:00 )。
2 、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34楼
3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4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有以下两种
4.1 、方式一(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办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原件备查。
4.2 、方式二 ( 网上获取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扫描成一整个 PDF ,标书获取登记表(按下表内容填写)作为邮件正文,发送至 邮箱,资料有效且合格方算获取成功。
标书获取登记表 | |||
单位名称 | 分标 |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办公室电话 | ||
单位地址 | 日期 |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
1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23年 11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至 2023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分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分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6 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 34 楼
注: 1.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被委托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
2 、截标时间及地点:
于 2023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分 (北京时间)在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6 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 34 楼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3年 11 月 07 日 10 时 00分 (北京时间)截标后,具体磋商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6 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 34 楼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
2. 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 )
3.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 )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 3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4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 5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联系事项 :
1 、采购人: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 55 号
2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谢工 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16 号汇东国际 E 座 E1509 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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