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盾构刀具维修采购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项目编号: 总-石家庄地铁项目盾构刀具2023...
项目名称: 总-石家庄地铁项目盾构刀具2023-70
发布时间:2023-10-27 16:00
公告
公告标题: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盾构刀具维修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 盾构刀具维修 )
招标编号: 总-石家庄地铁项目盾构刀具2023-7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已由 河北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交通运输厅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本项目 盾构 刀具维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为西南~东北走向,线路西起西岗头,北至十里铺,线路全长约2 4.4km ,全线设车站 20 座,全部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6座,全线设置西岗头车辆段、十里铺停车场。
土建五工区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和裕华区,施工内容包括3站4区间,分别为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和平路站及建华南大街站(不含)~省广电总台站区间、省广电总台站~北宋站区间、北宋站~和平路站区间、和平路站~光华路站(不含)区间。
2.2招标内容: 盾构刀具维修 (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条件
(1)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 于 2 023 年 10 月 27 日 16 时 在中 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如果贵单位愿意参与竞标, 请于 公告发布后 至 2 023 年 11 月 07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 )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审核通过后,登陆采购平台选择有意向投标的包件点击参与并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购买: 整标 50 0元 。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 023 年 11 月 07 日 16 时 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 “招标编号标书款” 。(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权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023 年 11 月 17 日 16 时 。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 023 年 11 月 17 日 16 时 止,投标截止即开标。
5.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 壹万 元 整 。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 2 023 年 11 月 17 日 15 时 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
5.5在汇款单据上注明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 (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进行。
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备注
1
中心刀
骑跨14把先行刀、高350mm
把
6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工地现场验收交货,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2023年12月至工程完工
2
先行刀1
平底、宽300mm、高180mm
把
58
3
先行刀2
平底、宽300mm、高150mm
把
25
4
先行刀3
圆弧底、宽300mm、高180mm
把
70
5
先行刀4
圆弧底、宽300mm、高150mm
把
68
6
刮刀
宽200mm、高110/90mm两种
把
360
7
主入口保护刀
宽200Mmm、高80mm
把
28
8
外周保护刀
长360mm
把
100
9
仿形刀
行程-200mm-100mm
把
14
1、刀具维修点设在甲方施工现场,费用乙方承担(含场地租赁费、住宿费、电费、水费、伙食费,按甲方实际费用据实结算),人员及维修设备符合甲方要求,若产生倒运费用,乙方承担。部分刀具如需返厂维修,费用乙方承担,并按照时间节点返回施工现场,逾期到达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前期施工不满足为乙方提供维修点,乙方须自行租赁维修场地,在甲方施工场地范围3公里内,场地条件需满足维修要求,并按照时间节点返回施工现场,逾期到达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配足维修刀具全部配件,满足维修一切条件,如因没有配件耽误甲方使用刀具,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人工费、机械停滞费,增加工期费等。
4、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人工费、维修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注:各单位报价为含税到场价 , 并注明税率。
结算支付方式:
1、 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 、验收合格 后 ,依据签收单, 每 月 10 日 办理当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上 月 11 日 至本月 10 日 ,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2、 全部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75 %;剩余 22 %在供货完毕且办理最终结算后90个工作日内 支付 ,以√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剩余 3% 作为质保金。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 )6个月;( √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 .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在最终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期满后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4 .乙方负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5 .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6 .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7 .质量保证金的清退:合同物资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六个月内返还。
8 . 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9 .甲方结算依据:送货单、使用配件确认单、合格证、对账单等。
7.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街道跃进路179号中国交建
招标 组织单位 :中交三公局 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深沟村2-1凌科商务花园主楼四惠国际
公司 联系人: 赵 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备注: 汇款后首先将凭证发送至相关邮箱。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 , 且 只能 由 投标单位 公户 转款,不能 以 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标书费 汇款 账号: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 01-10-004879-01
(付款时备注: 石家庄地铁 项目 盾构刀具维修标书款 )
( 账号需加上横杠“-”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禁止使用个人账户)
接收标书费凭证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汇款 账号: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 号: 01-10-000494-01
接收投标保证金电子邮箱: 2439059838 @qq.com
(付款时备注: 石家庄地铁 项目 盾构刀具维修 投标保证金 )
( 账号需加上横杠“-”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禁止使用个人账户 ,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 不 同 账户 。 )
备注: 汇款后首先将凭证发送至相关邮箱。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 , 且 只 由 投标单位 公户 转款,不能 以 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注意:请有意向参与单位月底25号-30号之间暂停汇标书款,月底财务需要整理账务,请理解!!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序号
操作
1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1
滚刀
先行刀1
58
把
2
刮刀
360
把
3
撕裂刀
主入口保护刀
28
把
4
磨损检测刀
外周保护刀
100
把
5
中刮刀
中心刀
6
把
6
滚刀楔形刀圈
仿形刀
14
把
7
滚刀
先行刀2
25
把
8
滚刀
先行刀3
70
把
9
滚刀
先行刀4
68
把
列表
序号
类型
标题
环节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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