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村村庄规划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广东
-深圳市
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需解锁(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实施采购,本项目 2023年10月13日 发布采购公告,定于 2023年10月24日 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进行开标和评审, 2023年10月24日 定标。现中标(成交)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一、 项目编号: 0722-2023FE6050SZF-2
二、项目名称: 大安村村庄规划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 、资格响应 情况 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响应文件 |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
1 | 需解锁(联合体: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2)税务登记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6)投标报价;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8)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其中任意一方具备即可;9)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且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同时加盖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公章。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2,950,000.00 |
2 |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2)税务登记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6)投标报价;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8)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其中任意一方具备即可;9)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且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同时加盖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公章。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2,958,000.00 |
3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2)税务登记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6)投标报价;7)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8)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其中任意一方具备即可;9)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且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同时加盖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公章。 结论:资格核查通过。 | ¥2,953,000.00 |
四、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
1.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序号 |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 |
1 | 需解锁 (联合体: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 |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2.得分及排名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价格评审评分 | 技术评审评分 | 商务 评审评分 | 总分 | 排名 |
1 | 需解锁 (联合体: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36.20 | 53.00 | 99.20 | 1 |
2 |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9.97 | 30.40 | 27.30 | 67.67 | 2 |
3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9.99 | 30.40 | 22.80 | 63.19 | 3 |
五、 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需解锁(联合体: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210室
3. 供应商电话:需解锁
4.中标(成交)金额: 人民币贰佰玖拾伍万元整(¥2,950,000.00)
六 、主要标的信息:
1.项目名称:大安村村庄规划项目
2.服务范围: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3.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本次工作内容为村庄规划。
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七、 评审专家名单 : 刘士虎、孙慧斌、黄敏、俞绍武、冉雪峰
八、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圳市财政局( 深 财购[2018]27号)文件的精神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
人民币 叁万零陆佰元 整(¥ 30,600.00 )
九 、公告期限
2023年 10 月 25 日 至202 3 年 10 月 28 日
十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中心网(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
2.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十一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丰县赤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人民路1号
联 系 人:施工
电 话: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 系 人 : 叶 工
电 话:需解锁、82077364转121
传 真:需解锁
邮 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 王工
电 话: 需解锁转 109、 103
需解锁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