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竞争性磋商--2023年海沧区政务公开运维服务-采购公告
福建
-厦门市
项目编号 | 2023-ZS1404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海沧区政务公开运维服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60.00万元 |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60.00万元 | ||||||||
磋商保证金 | 5000.00元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注:供应商对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1年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经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1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足额磋商保证金。 12.其他: ①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②基本资格条件可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无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小姐/李小姐,电话:、2207755 报名邮箱: |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元人民币/套 | ||||||||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 2023年11月7日 15:00时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服务台。 |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磋商时间: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等待)磋商的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处或者金源大厦18楼开标厅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定的其他地点。 | ||||||||
其他 | (1)供应商应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 (2)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 银行账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3)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标书获取联系表》发至邮箱 ,并致电叶小姐/李小姐/2207755确认是否收到《标书获取联系表》、标书费、邮寄费及手续费,采购文件以纸质版内容为准,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 (4)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仍应重新购买采购文件。 | ||||||||
公告期限 | 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厦门市海沧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联系电话:刘工/ | ||||||||
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8楼 电话:、2207755(总机) |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电话:罗工/ |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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