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珠城际牵引变电所亭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改造工程甲供物资二次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广东
-广州市
广珠城际牵引变电所亭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改造工程甲供物资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Z-2023-28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珠城际牵引变电所亭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改造工程 根据《广珠城际2023年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广珠城际计〔2023〕更字第0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技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广珠城际牵引变电所亭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改造工程甲供物资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为广珠城际牵引变电所亭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484.5377万元,由广东广珠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集团公司已下达投资计划。
2.2 招标内容: 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 见招标公告附表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 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9 时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通过广州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到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 情参见广州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服务指南栏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在购买完招标文件后须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 **** )完成注册。 注册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将按照 “ 系统管理 ” 公司信息中投标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投标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自行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
帐号: 7005007
5.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线上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公告 5.1 要求将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无须再次缴纳标书款费用,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5.4 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 2018 〕 171 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 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中心网站(建设工程新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 U 盘等资料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广州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 A )逾 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 (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中心网、 中国、 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
地 址: 广州市广园西路90号
邮 编: 51001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广州市中山一路65号中国铁物二楼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靳工、刘工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 7005007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
2023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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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一 | WZ-01 | 综自设备、交直流屏 | 500/ 套 | |||||
1 | 综自系统-当地监控屏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4 | 1. 营业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认证及许可:综合自动化系统须具有由铁路专用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300km/h及以上)。 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 财务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无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 质量保证能力:①综合自动化系统须具有基于 IEC61850 标准的智能牵引供电综合自动化系统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或报告②综合自动化系统须具有通过 CAL 或 CNAS 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③综合自动化系统须提供由具有 CMA 或 CMC 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 供货业绩:综合自动化系统须具有近五年内设计速度350km/h或运行速度300km/h及以上客专正线铁路采用AT供电方式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2个牵引变电所,开通稳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具有铁路局(集团公司)牵引供电主管部门出具的完整牵引变电所综自系统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7. 履约信用: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的买方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8. 其他要求: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 | 综自系统-1#主变保护测控屏 | 套 | 4 | |||||
3 | 综自系统-2#主变保护测控屏 | 套 | 4 | |||||
4 | 综自系统-馈线保护测控屏 | 套 | 7 | |||||
5 | 空气开关(带电操) | 台 | 8 | |||||
6 | 通讯管理机 | 台 | 4 | |||||
7 | 标准(2进4出)直供牵引变电所交流系统-交流屏 | 套 | 8 | |||||
8 | 标准(2进4出)直供牵引变电所直流系统-直流屏 | 套 | 4 | |||||
9 | 标准(2进4出)直供牵引变电所直流系统-蓄电池柜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8 | ||||
10 | 保护屏 | 套 | 5 | |||||
11 | 空气开关(带电操) | 台 | 10 | |||||
12 | 交流屏&直流屏 | 套 | 5 | |||||
13 | 电池屏 | 套 | 5 | |||||
14 | 通讯管理机 | 台 | 5 |
[1]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应根据采购设备品种特点及建设单位实际需要,在以下内容中参考且不限于选择使用:资质要求 / 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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