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站警示地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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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站警示地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3-59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站警示地标采购招标人为上局-徐州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经徐州站党政联席会决议通过,采购资金列徐州站生产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站警示地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徐州站警示地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站,招标资金来自生产成本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徐州站警示地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性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静态标识生产制造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需出具近2年(2021-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和版面信息现场深化能力,具有与招标规模相应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和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合格证书;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2022年)投标产品在铁路、地铁、机场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需提供投标产品在车站站房、站台安装的经验及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信用,最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本项目须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9日 09:00至 2023年11月3日 17:00 (北京时间)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 ,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7日 09:00 ,地点为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徐州站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复兴南路23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董工、魏工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9. 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线下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文档上传,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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