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焦作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南
-焦作市
招标编号:焦招 [202 3 ]- 065 号 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 K 2023- 006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河南焦作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 已由 焦作市山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备案号为( 2302-410811-04-01-384405)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国网河南焦作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18860㎡,框架结构, 地上 1 5 层,地下 1 层 , 建筑高度 76.5m;
2.2 建设地点: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与山阳路交叉口西北角;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2.4 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建筑、景观、结构、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智能化、消防、综合管网、装饰装修、场区配套、人防设计等相关专业),配合图纸审查工作,及至本工程竣工所有阶段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等现场设计服务的全部工作;勘察包括本项目建筑物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出具用于工程设计的工程勘察报告及中间资料,配合图纸审查工作,及至本工程竣工所有阶段施工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等勘察服务的全部工作;
2.5 服务周期:勘察周期15日历天,应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中间成果资料;设计周期为50日历天,其中:(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 ; ( 2)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3)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任务,后续服务至招标范围内项目竣工验收通过;
2.6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勘察、设计相关管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有效企业资质证书:
( 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 甲级 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 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资质。
( 2)勘察资质: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 甲级 或者工程勘察综合 甲级 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系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至少担任过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 1.2万㎡ 类似项目设计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须提供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职务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投标人已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
3.2.2 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投标人已为其缴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
3.3 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类似项目设计服务业绩 和一项类似项目勘察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1 类似项目设计服务业绩定义:投标人近3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承接的公共建筑设计服务或公共建筑勘察设计服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3.2 类似项目勘察服务业绩定义:投标人近3年(指2020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承接的建筑工程勘察服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 2020 、 2021 、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5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国政府采购】。(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及一名成员组成,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本项目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联合体协议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对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成员组成作任何变更。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 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
(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平台(河南省.焦作市)凭 CA 数字证书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焦作市平台-招标公告-我要投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年 10 月 31 日。
6.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年 11 月 16 日 09时00分,提交 方式:网上提交。
7.2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8.1 开标 时间 为 2023年 11 月 16 日 09时00分,现 场开标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 889号阳光大厦B座中心 第二 开标室 1 号机。
8.2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交易中心首页 ---中心--《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南省电子》《焦作市中心网 》 《 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ecp2.0)》 上发布。
9.2 本项目变更、答疑、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均在发布公告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焦作市塔南路 299号 地 址:焦作部
(焦作市车站街 311号(原外贸局办公楼)4楼
邮 编: 454000 邮 编: 454000
联系人:朴 女士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电 话:
11.监督部门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0391-3557108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
2023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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