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4年检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299
二、项目名称:新都区人民医院2024年检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总部基地成济路1号 | 统一下浮率:34.00%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成都高新区(西区)天欣路101号3号楼2、3楼 | 统一下浮率:2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医学检验):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医学检验 | 新都区人民医院2024年检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新都区人民医院2024年检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照行业、国家标准执行 | 2,000,000.00 |
合同包2(病理检验):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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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病理检验 |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2024年检查服务外包(包2:病理检验) | ★一、检验项及单价最高限价() 在服务期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通知开展病理检查工作,服务期内如产生上述清单项以外的病理检验项目,其单价最高限价为《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汇编(2016版)〉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6〕258号)文件及相关物价收费标准文件要求的收费标准的60%,其结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统一下浮率) ★1、针对分子病理检测,供应商须对送检蜡块标本进行HE染色并由病理医师确定无坏死肿瘤细胞含量,用于辅助分子检测结果。 ★2、二代测序高通量基因检测项目需要供应商有高通量大型服务器,并配备专门的生物信息学分析人员。 ★3、供应商工作日每日10:00至17:00(法定节假日每两日一次)安排工作人员到医院病理科搜集标本,搜集标本的材料、器具由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如因保存、运输、管理不善导致标本损坏、污染、遗失等情况,使检测工作不能完成的,所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已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范保证标本运输安全,保证标本运输环节不会对检验结果造成误差。 ★6、供应商报告出具时间:供应商收到检验项目标本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 ★7、供应商应确保所有检验项病理检查结果的可靠性,所有检验项的检测质量须由供应商全权负责,病理报告由供应商出具,并承担相应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均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已提供承诺函) 三、1、供应商可为采购人建立项目微信服务交流群,提供每一例标本数字化切片在线浏览,开展病例讨论,针对分子病理项目报告结果可为临床提供病理专家的权威建议与解释。 2、培训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与病理检验有关的培训。向采购人提供病理检验相关学术指导。 3、制定针对结果异议、报告丢失、标本丢失、医院急诊项目服务的应急制度和应急措施。 四、 ★1、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若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如对采购人造成社会影响及相应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已提供承诺函) | 采购包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采购包2: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发出项目验收申请后10个日历天内,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主体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验收方式为单位内部验收。验收标准: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以及合同约定。 | 132,26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涛(采购人代表) 、 张梅 、 罗绍军 、 刘志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此成交金额=单年预算金额*(1-成交统一下浮率)*3年,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费率和方式执行。代理服务费用不足6000元的,按6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868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需解锁05896[2023]00978。2.包1预算金额为2000000.00元、包2预算金额为132260.00元(均为单年预算)。3.各包均按照统一下浮率报价,服务费用据实结算。结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1-统一下浮率)。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需解锁,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七楼714室。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6.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包1采购人代表为:陈涛;包2采购人代表为:刘志英。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1栋C座3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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