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新高铁明光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暨g104明光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机场支路、江宁明光合作产业园蓝白领公寓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安徽
-滁州市
公告公示信息
合新高铁明光西站综合交通枢纽暨G104明光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机场支路、江宁明光合作产业园蓝白领公寓项目 澄清 更正 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相关问题更正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修改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原招标公告-特别提示中“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招标文件。”修改为:“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招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信息”;
3.原招标文件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每季度工程计量日为最后一个月的25日,按照当季度实际发生的合格工程量(以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确认的为准)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除,扣完为止; 工程竣工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 8 %, 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满后付清余款(无息)。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每季度工程计量日为最后一个月的25日,按照当季度实际发生的合格工程量(以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确认的为准)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预付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除,扣完为止; 工程竣工审计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 8 %, 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本次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明光市嘉元投资有限公司、明光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明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方式: 、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提交人:
明光市嘉元投资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
2023/10/30 10:54:36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10分28秒
-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0/30 11:14:27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0分51秒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0分28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0分5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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